选择我们的十大理由
hotel
rent bus租车
·客服咨询
·会员中心
热点促销 | 漫游北京 | 演出票务 | 逛街购物 | 京城美食 | 玩转北京 | 老北京文化 | 精彩图片
  预订电话 4008—128—168(免长途话费,早9点-晚6点) 24小时热线 010—51230128(旅游) 51230129(酒店)
会员中心
 
 
     
帮助中心
 
 
 
     
相关文档
 
 
 
     
















  旅游产品预订须知
第一条特别提示
  “爱游北京网”是专业的散客旅游服务预订平台,网站推出的所有产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签订,都由其指定的北京旅行社负责提供,“爱游北京网”和其指定地接社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在您开始预订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本须知及产品页面中的重要条款也做为双方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在本网站预订旅游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二条旅游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本网站提供以下两种类型产品:
单项旅游产品   
    酒店:单独预订北京及全国的酒店客房
    机票:单独预订国内、国际航空机票
    租车:单独租赁各种车辆
    门票:各种演出门票和景点门票
综合旅游产品
1. 旅游线路:包含食、住、行、游、娱、购等六大旅游要素中至少3个要素
   会议接待:接待北京会议,包括预订酒店、机场接送、会议室安排、餐饮安排、旅游安排等。
2. 本网站提供的所有产品均可以预订,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落实预订。但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我们对您所预订的旅游线路等产品,保留在不影响产品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本网站上的行程推荐和文字提示等内容,仅为友情提示,应以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能把其作为您与我们约定条款。
4. 本网站提供的旅游产品的组成要素,均为经过我们严格考评筛选出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我们只对其硬件设施等标准的描述和承诺承担责任,不对其在您消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员软性服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产品价格
1. 我们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产品价格的权利。
2. 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价格,以我们给您的确认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3. 我们给您的确认订单上约定的价格,不包含您的个人消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您应自行投保的其它保险费用及相关旅行票证的配送费用。
第四条订单生效
1 订单生效的定义:
   产品预订成功后,我们的员工给予您关于订单的确认,您按期付清我们给您确认的应付费用时,我们给您确认的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我们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我们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保证预订生效,旅游产品请提前3天以上预订并支付订金。您在3天内提交的预订请求,我们会尽力满足您的需要,但对操作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如果您单独预订机票或酒店,无需支付订金,除此之外的其它旅游产品,您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支付

3 如果您单独预订机票或酒店,无需支付订金,除此之外的其它旅游产品,您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支付订金,订金为您预订产品总金额的30%。
4 订单生效后,如果您未按照约定条款实际使用您预订的产品,视为您主动解约,我们将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五条您主动解除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若您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必须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我们解除所做预定,同时您还须承担处理该定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在旅游活动开始第72小时以前通知到的,支付订金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在旅游活动开始前第72小时至第24小时前通知到的,支付订金总额的40%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在旅游活动开始前第24小时内或旅游活动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退订的,支付订金总额的100%的违约金。
   以上时间计算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2. 若您预订的旅游产品,房间数达5间以上(含5间),从订单生效后起至旅游活动开始前72小时止这 段时间通知取消的需收取订金总额60%的违约金,72小时之内通知取消的,需收取订金总额100%的违约金。如是部分退订,退订后,所余订单金额不得低于原订单总额80%,退订金额仍需参照本须知第五条第1款支付违约金。
3. 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在相应产品内另行提示),鉴于在春节、五一、国庆节黄金周和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支付全部旅游产品订金的100%的违约金。
4. 订单生效后,如果您未按照约定条款实际使用您预订的产品,视为您主动解约,我们将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六条更改已生效的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主动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我们您的更改需求。我们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订单生效后,携程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1. 非我们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房间被政府征用,航空公司临时取消、更改航班等,我们会尽力协助您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2. 因我们原因引起的更改,我们将承担变更所产生的直接损失。
3.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故需参考产品中“重要条款”,若产品中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变更的内容,则不属变更需补偿的范围。
第七条旅游产品使用权更改5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费用后,在出发前3日前,并必须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将您预定的旅游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
第八条您应履行的义务
1.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游度假。
2. 您提供给我们的证件和相关资料,以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3. 旅游期间,您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当地自然环境。
4. 因我们原因引起的更改,我们将承担变更所产生的直接损失。
5.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故需参考产品中“重要条款”,若产品中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变更的内容,则不属变更需补偿的范围。
第九条我们应履行的义务
1.  我们代理您办理旅游度假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您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您的直接损失,我们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我们应告知您抵达度假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第十条已生效订单内容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已生效订单约定的产品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我们应退还给您。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一条关于履行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发生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请及时我们,由我方为您联系您即将入住的酒店,尽量争取减少您的损失。
   航空、铁路等政府政策性调价,对于已成交的订单,均按订单约定的价格(即调价前的价格)执行;对于已确认但未付款的订单,则以新价格为准。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我们确认给您的订单中另行约定。同时合同双方需承担对等的义务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保护隐私权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爱游北京网 2005-2006 京ICP备06057946号 除特别说明,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抄袭、转载。
报名电话:010-51230128 传真:010-84135555 咨询邮件:iyoubj-lrr@hotmail.com
COPYRIGHT © 2005-2006 WWW.IYUB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实名:爱游北京 — 爱游北京网 — 爱游中国 — 爱游中国网